适应证
🇨🇳国家药监部门审批用药适应
球镜-4.00~-1.00 D,散光≤1.50 D,屈光参差≤1.50 D,6~12岁近视儿童。
超说明书的用药情况
因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近视防控应用存在长期用药的需求和临床事实,存在超说明书用药需求和可能性。
禁忌证
患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浅前房、房角狭窄等)、对莨菪碱成分过敏等人群禁用。调节力低下、低色素者(如白化病)、颅脑外伤、心脏病(特别是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二尖瓣狭窄)等慎用,部分伴有畏光症状的眼病(如角膜炎)可待痊愈后使用。
使用规范

用药过程和随访
推荐使用方法为每晚睡前1次,1次1滴。
- 建议第一次随访时间为用药后1-2周,以后每3个月随访一次,首次随访主要评估眼屈光度、眼压、眼轴长度、眼前节检查和眼底检查以及用药后主观反应。
- 3个月随访内容包括最佳矫正视力(包括远、近视力)、调节功能、眼压、屈光度、瞳孔检查、眼前节检查、眼轴长度检查;
- 每6个月随访增加眼底检查
- 每1年随访增加相关全身症状评估,如面色潮红、头痛、心脏病及泌尿系统症状的问诊等。
停药管理
常规停药时机选择以及反弹效应
对于0.01%阿托品滴眼液应答良好(例如第2年几乎没有近视进展或进展不超过0.25 D),可考虑停药并密切观察反弹效应;
对于年龄小、近视进展快、应答一般的儿童青少年,可继续用药来维持更好的近视防控效果,但需注意是否满足用药适应证,严密随访,监控用药后不良反应及安全性。
[!note] 阿托品滴眼液在停药后会出现一定的反弹效应,表现在屈光度以及眼轴长度的增长速度反弹,反弹效应是停药时机难以确定的主要原因。 浓度低,近视反弹效应小,其中以0.01%阿托品滴眼液表现出最低的反弹效应;
停药后重新再用药
对于停药后近视进展反弹明显者(近视年进展量达到或超过0.50 D)可重新开始用药治疗 。
异常停药
对于严格遵循用药和用眼规范但应答不佳者,同时拒绝增加用药频次、拒绝联合其他防控方式,建议停用。 对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轻度不良反应不能耐受者,建议停用。